关于中山市城市更新(“三旧”改造)专项规划(2020-2035)的批复

浏览:523次

2023/02/22发布

《中山市城市更新(“三旧”改造)专项规划(2020-2035年)》成果经市人民政府批准(中府函〔2022〕414号),自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。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批后公布。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在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务网(http://www.zs.gov.cn/zrzyj)查询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附件:1.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城市更新(“三旧”改造)专项规划(2020-2035年)的批复(中府函【2022】414号)

  2.《中山市城市更新(“三旧”改造)专项规划(2020-2035年)》公告文件

 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

  2023年1 月 20日

 

近日,由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的《中山市城市更新(“三旧”改造)专项规划(2020-2035年)》(下称《规划》)获市政府批准实施。《规划》作为全市更新工作总体纲领,将指导城市更新工作有序开展。

 

《规划》全面落实《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0-2035年)(草案)》发展战略,促进中山紧抓“双区”建设和“一核一带一区”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、实现高质量崛起,破解当前建设用地瓶颈和产业转型升级压力,转变土地资源低效利用,释放发展空间,实现城市精明增长。

《规划》从格局优化、产业转型、品质提升、文化传承等角度,衔接城市发展目标,明确阶段任务和更新规模,提出更新方式指引,分级分类制定规划实施指引。

 

根据《规划》布局,近期将优先落实城市“环湾布局、向东发展”战略,抢抓深中通道、深茂铁路建设窗口期,统筹协调增量开发、存量盘活与更新改造,加大高品质空间供给与设施支撑,重点聚焦重大平台建设、特色名片塑造、基础民生保障三大领域,助力中山打造“湾区经济发展新增长极、改革开放新高地、城市文明示范区、绿色发展标杆市、和谐善治幸福城”。同时围绕低效村镇工业园改造、重大产业平台空间释放及重要名片地区品质提升、乡村振兴、老旧小区改造、重点民生工程建设等,形成近期更新项目指引表,指导开展更新工作。

 

 

图片

图片

图片

图片

图片

图片

图片

图片

图片

图片

图片

图片

图片

图片

图片

图片

图片